本报讯日前,经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纪委监委对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庭)局(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钟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钟涛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掩盖事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钟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漠视法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会议审议并报梧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涛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梧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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