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请问梧州市区老旧居民楼安装电梯何时实施?
房改办网络发言人答复:
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2018年12月5日印发的《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对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已明确,“本指导意见所称既有住宅是指自治区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九层以下(含九层)的无电梯住宅。自建房、别墅、C或D危级房,以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已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指导意见”。请网友对照本单位住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加装电梯条件,危房鉴定请联系梧州市地震局。
梧州市计划于2019年5月前出台实施细则,届时将选取一批住宅开展试点工作。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曾韵通讯员孙锐)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搭建服务平台,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做好职工“娘家人”...
梧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梧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