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刘冠希) 昨天,记者从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梧州市计划从今年12月起至2021年12月,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梧州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目前正在加紧制定《梧州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推动村庄改造
据悉,按照自治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部署要求,梧州市将分类推动村庄改造建设,不断优化乡村空间布局,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和风貌管控,提升乡村风貌水平,努力把梧州农村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乡愁记忆的故园”。至2021年,基本实现对全市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的目标,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梧州岭南乡村新风貌。
根据正在制定的《三年行动方案》,梧州市将对未实施过村庄改造建设的约5430个自然村屯开展基本整治,重点是完成50户以上或200人以上自然村屯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落实“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开展以清理村庄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乱搭乱盖、拆除广告招牌、拆除废弃建筑为重点的“三清三拆”专项活动;成立村民理事会,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等。在完成基本整治改造的基础上,选择约673个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高的村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改造村庄基础设施,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在完成基本整治和完善设施服务的基础上,选择约66个区位条件好、生态环境优的村庄,开展旧房风貌改造和居住功能提升工程。
优化空间布局
同时,梧州市将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其中,在落实居民点空间布局方面,制定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自治区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确定规划保留和撤并的村庄,明确撤并村庄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引导农民向规模较大的居民点和产业发展区集中,安排旧村改造、“空心村”整治、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水平。在落实宅基地安排方面,推进农村废弃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依法依规消除存量违法用地,严格遏制违法用地增量,建设集约节约型村庄。据悉,“三落实”行动还将开展村庄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包括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交通服务、完善医疗健康等。其中,在公共交通方面,到2020年,全市计划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在医疗方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据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三年行动方案》,梧州市的村庄规划编制后,农村土地使用、服务建筑面积等将受到限制。到2021年,全市计划实现新建农房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50户或200人以上自然村屯成立村民理事会和制定村规民约,由村民理事会承担起村庄“物业管理者”的角色,进行管理村庄内服务设施维护、协助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集体资产收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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