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雨燕) 12月4日,本报对市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相关报道,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有市民对摩托车、电动车停放的收费标准和方式,以及市区哪些路段的两轮车停车泊位属于收费区域等存在疑问。12月5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对梧州市物价局进行了采访。
根据《梧州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简称《收费标准》),摩托车、电动车收费标准为20分钟内免费,20分钟后每次1元/辆,但《收费标准》的备注也指出,摩托车、电动车每车次每天最高限价10元。有市民提出,是否一天内在收费路段停放超过10次后,就不需要再交停车费用?对此,梧州市物价局表示,对于摩托车、电动车每天最高限价的设置,主要是针对在相对固定路段有多次停放需求的车主,例如商场业主、快递配送员等,由于需要进出货、收发快件等原因,每天在相对固定地点(店铺、快递点)有多次停放车辆的需要,因此设定每天最高限价10元/辆。
此外,还有市民提出,如果摩托车、电动车一天内在市内的不同收费区域分别停车,能否可以通过累加停放次数的方式享受最高限价?对此,梧州市市物价局解释,由于通过累计次数享受最高限价的问题受到道路停车泊位营运单位使用的收费设备、系统软件等方面因素的限制,且两轮车泊位的设置需要考虑人行道的兼容问题,因此上述问题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作进一步调研。
另外,不少市民关心道路停车收费的收入资金去向,市物价局表示,梧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和管理的主体为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国有企业,资金运转情况建议咨询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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