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本人自2017年11月17日被原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一直未提供正式的终止劳动通知书,截至目前仍无法办理失业。梧州市每月的失业金是多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根据网友反馈的情况,其本人自2017年11月17日被原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一直未提供正式的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西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等有关规定,请网友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如工作证、工资条等)到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6029178、地址:梧州市龙骨路4-1号)
现行梧州市失业金发放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1344元/月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每超过1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最高不超过1663.20元。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失业保险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292.60元/月缴交,大额医疗保险按90元/年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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