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落实梧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以来梧州市环保部门不断扩大环境执法覆盖面,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打击处罚力度,有效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去年12月,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到梧州市美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一台导热油炉正在运行,但配套的喷淋水泵未运行,导致导热油炉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据介绍,美盛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市环保局依法立案,前期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整改。今年3月13日,市环保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美盛公司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早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长洲区粤鑫建材经营部金海园中园项目地块石料厂时,发现该石料厂正在进行破碎作业,但现场三台除尘雾炮机均未开启,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环保局对该石料厂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扬尘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并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执行拘留。
据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结合运用,有助于环保部门依法行政,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于排污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情形,市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实施查封,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市环保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充分用好法律赋予的这把“利剑”,狠抓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并提醒排污企业要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增强环境守法意识。
据统计,1月至今市环保局共查处涉气行政处罚案件29起,涉及处罚金额344.3万元,移送公安执行行政拘留3人,责令一家企业采取限制生产措施。(曾韵 郑钰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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