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邓敏思 吴柳琴) 2018年11月1日起,梧州市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审工作将启动,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人员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办理该项业务。这是记者昨日从梧州市社保局获悉的消息。
据悉,目前属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疾病的,共有冠心病、糖尿病等29种病种。按照相关规定,2018年经批准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居民(含原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人员,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在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凭本人医保卡(含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无卡结算证)、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6个月内开具的疾病证明,到所选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审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2019年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年审。逾期未办理资格年审的,将暂停享受2019年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待按规定办理资格年审后方可继续享受待遇;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年审完成前所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报销。
此外,梧州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虽然2019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审准备开始,但目前尚有部分2017年经批准可享受门诊慢病待遇的参保居民还没有办理2018年资格年审。今年11月1日后,属于上述情况的市本级的参保人员,如需享受2018年的慢病待遇的,需在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持上述相关资料到梧州市社保局五楼城乡居民医疗管理科,办理2018年和2019年的门诊慢病年审(医保待遇从年审后享受);县市参保人员,则需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此类人员逾期不办理的,2019年需重新办理门诊慢病待遇申请,方可享受门诊慢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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