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更好地调解辖区内的民事纠纷,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从今年8月初起,万秀区司法局与万秀公安分局强化联合调解机制,由各基层司法所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今年8月31日,万秀区司法局基层股、龙湖司法所4名干警根据司法局通知,来到龙湖派出所,与派出所民警联合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案件。据了解,黄某(下称甲方)与练某、钟某等人(下称乙方)共同合股投资了一个石场,后甲方提出退股,双方于2017年12月7日签订退股协议书,约定退回甲方本金约140万元,由乙方于2018年7月25日前付清。事后,甲方在乙方支付了50万元后签写承诺书,承诺把石场变压器转到乙方名下。由于变压器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没有将剩余的90万元支付给甲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据民警介绍,甲方为了要回相关款项,曾开车到石场机口阻碍生产,双方矛盾越演越烈。
司法局干警在了解大致情况后,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告诫他们解决问题要通过合法的途径。随后,干警认真审查了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几份协议书,因为涉及人员较多,且变压器所在的公司(下称丙方)亦与乙方存在纠纷。
8月31日,由于所有当事人并不是全部在场,第一次联合调解被迫中止。派出所、司法所干警提出给双方考虑的时间,并约定9月4日所有的当事人一起到派出所再进行调解。
9月4日上午9点,大家按照约定时间到达龙湖派出所会议室。一开始,甲乙丙三方就因解决事情的先后顺序不一样,而吵了起来。眼看场面有点失控,司法局的调解员果断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把当事人分开进行调解,最终使三方都同意了调解方案,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由甲方先过户变压器,乙方再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给甲方、丙方剩余的欠款。
到此,这一件涉及过百万元的经济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李建华 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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