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请问梧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如何划定?
环保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函〔2017〕48号)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以省级政府牵头组织划定,一个省一张红线图。2017年2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示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组织重新修订《广西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8年年底前完成。下一步,《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报送国家审批实施。
梧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只是整个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的一部分内容,具体划定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标准和技术规范,由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规范决定划定面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各级政府均要严格执行,每年都要有相关生态保护红线考核内容向上级政府汇报。如果梧州市需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必须有足够理由和依据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调整,并且要报送国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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