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朗日花园开发商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将全部车库改变用途,对外宣传可作住宅、商铺之用。开发商此举是否符合规定?
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朗日花园一期1、2、3号楼一层自行车库,三期12、13、15、16、17号楼及半地下室一层车库、新增地下二层地下室车库于2014年8月6日办理了现售备案,并以自行车车位进行网签出售。
经现场调查,朗日公司将部分负一层自行车库公共通道取消,改建为砖墙并分隔为独立单元房,现场实际面积超出销售合同约定的面积。调查发现,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将外墙拆除向外扩建增大面积,将自行车车库外立面窗户拆除扩大,在建筑外墙上开门、窗,改变房屋外立面,将自行车车库改为住房、经营用房等现象。
经住建、城管、房产等部门核实,梧州朗日实业有限公司和部分业主涉嫌违反城乡规划法,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功能与用途。目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已发函至梧州朗日实业有限公司,要求其就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将根据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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