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中旬,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内13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委托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12家游泳场所(因1家不对外开放营业未做抽检)的水质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1家单位不合格。
本次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抽检了12家游泳场所单位,包括梧州市金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梧州市东建体育活动服务有限公司(华洋花园内游泳池)、梧州市东建体育活动服务有限公司(香樟园内游泳池)、梧州市长洲区喆舜体育俱乐部、广西梧州中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长洲区御山游泳池、梧州市威蒂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市游泳跳水馆、梧州市丽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恒祥花苑社区服务中心、广西梧州市粤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市天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和浸脚池水余氯7个项目。检验结果显示,除梧州市天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和浸脚池水余氯不合格外,其余11家单位检验项目都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针对此次监督抽检结果,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已向抽检不合格单位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天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期限内认真整改,并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已于7月16日重新对外开放。(周桂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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