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银妮 通讯员 梁展)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目前,梧州市已按照新的标准发放补助金。
根据相关通知,2018年1月1日起,全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补助水平平均每人每月提高20元。调整后,城市低保资金补助标准由原先平均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资金补助标准由原先平均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通知还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自治区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具体标准由当地民政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目前,梧州市民政和财政部门已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作出调整,并组织发放和补发补助金。
新闻推荐
亲子互动研习礼仪与尊重 本报社小记者联盟在军博园举行主题研学活动
本报讯6月9日,万秀区工厂学区“赏人悦己——礼仪与家庭教育”主题研学活动在梧州军博园举行,工厂学区30个学生家庭参与活动...
梧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梧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