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颖盈 通讯员 李晚昌)虽然产品质量并不能完全由价格来衡量,但“一分钱一分货”的俗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日前,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接到了两起低价手机易购难退的消费投诉。
99元买一台用不了的手机
今年65岁的市民王先生在日前就遭遇了“低价手机易购难退”的烦心事。前段时间,王先生经过大学路某手机销售点时,被一款标价仅为99元的手机所吸引。经询问销售人员,手机的售价确为99元,双方很快就达成交易。但就在购入手机的当天下午,王先生便发现该台手机无法使用,还存在疑似漏电问题。于是,王先生赶紧返回该手机销售点,要求销售人员给他更换一台手机,却遭到商家拒绝。
后来,王先生回想起购买手机的过程,才发现事有蹊跷:销售人员在接单以后,对王先生选中的那台手机捣弄了一个多小时以后,才把手机交给王先生。
190元的手机电池有问题
无独有偶,77岁的市民宋先生在近日也光顾了大学路某手机销售点,购入一台价值190元的手机。宋先生在购买手机的当天晚上给手机充满电,次日却发现手机的电量只有12%。
宋先生拿着新手机找到该手机销售点反映情况,销售人员当即为他更换了一块电池。回家后,宋先生再次使用手机时,发现电量消耗快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无奈,宋先生只好再次前往手机销售点协商,并按销售人员的说法把手机送往维修部检修。没想到,宋先生几天后取回手机,问题依旧。宋先生说:“这台手机质量差,根本无法使用。我坚决要求退货!”但商家拒绝了宋先生的退货要求。
低价手机易购难退,消费者王先生与宋先生先后来到市消委会请求帮助。经工作人员联系该手机销售点的相关负责人,双方达成协商,商家退货并把货款分别退还给王先生与宋先生。
就此案例,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轻易被产品的过低价格、花俏包装或广告所打动,最好还是前往口碑较好的专卖店和大型商场,经过货比三家后选购产品,并注意保存购买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或者其他消费用品时,应充分考虑手机的质量及其口碑,对商品质量、功能等属性把握不准的时候,还可以多与家人商量、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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