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简政放权转职能
2018年,梧州市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1项,承接9项,调整5项,自治区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梧州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
自2015年至今,梧州市已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21项,承接上级下放84项,调整303项。经过多年来的简政放权,梧州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大幅减少40%。当年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53项,不再保留这一审批类别。
二、以中介规范减负担
聚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这一企业关注的重点和焦点问题,梧州市开展全力攻关,重点突破,分批清理规范共9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18年3月,梧州市印发公布《梧州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54项。
同时,梧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除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全市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各种机构开展中介服务,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该目录的编制印发,标志着梧州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了“一张清单管到底”的目录化工作,促进“一事办通”利企便民,切实减轻企业群众的成本负担。
三、以清单管理固成效
梧州市在2017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并对外公布,其中,市级梳理保留权力事项共3635项,对比2016年公布的清单权力数减少50项,明确责任数25674项,追责情形数量29058项。各县(市、区)平均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388项,平均责任数17913项,平均追责情形数22986项。
权责清单公布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管理,2018年至今,进一步取消行政权力45项,新增17项,调整47项。动态调整后,截至目前,梧州市市本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60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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