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发浩)日前,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年费收取工作的通知》,根据梧州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8年1月1日起,将暂停梧州市城北收费站的收费,保留龙圩、城南、城西收费站的收费。
根据通知,梧州市本籍(含龙圩区龙圩镇)各类机动车辆、外籍车辆交纳2018年路桥年费时,按照《梧州市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为了鼓励各单位、车主自觉交费,相关部门对在优惠期(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主动交纳2018年路桥年费的车辆实行优惠。其中,一类车优惠40元/辆,二类车优惠50元/辆,三类车优惠104元/辆,四类车优惠138元/辆,五类车优惠163元/辆,六类车优惠183元/辆。
交警部门在机动车车主办理各种相关业务时,将协同告知未交纳路桥年费的车主须按有关规定交纳费用,并将交纳路桥年费作为一站式服务的操作流程进行公布。环保部门在机动车车主办理、更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协同告知未交纳路桥年费的车主须按有关规定交纳2018年路桥年费。此外,交警、城管等部门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路桥年费收取工作的稽查力度,确保路桥年费足额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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