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发浩 通讯员 吴平) 12月1日,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梧州腊肠》标准,该标准将于2017年12月30日实施。据悉,这是为梧州特色产品——梧州腊肠制定颁布的第一个标准,也是广西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2016年成立以来,组织制定并获得批准发布的第一个标准。
据了解,梧州腊肠起源于广味腊肠,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拥有外形独特和别具一格的梧州本地特色风味,远销港澳地区及东南亚等国家。至2016年,梧州市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腊肠生产企业有3家,年产量共650多吨,年产值共3200多万元。
2008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梧州腊肠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7年8月26日,由广西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地理标志产品 梧州腊肠》标准,通过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组的审定。12月1日,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发布该标准,并于12月30日开始实施。
梧州腊肠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生产传统,梧州腊肠的定义、产品分类、生产季节、加工工艺流程、加工工艺要求、质量要求、配料等方面均与其他地方生产的腊肠有所区别,《地理标志产品 梧州腊肠》都对这些梧州腊肠的传统特色进行了规范化表述。该标准由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共同起草,内容涵盖梧州腊肠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梧州腊肠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根据该标准,梧州腊肠是指在梧州市范围内,以鲜(冻)猪肉为主要原料,加入辅料,经腌制、灌肠、热风干燥(或晾晒、风干)等工序加工而成,具有梧州特色的生干肠(非即食)肉制品。产品按形态分类,可分为条形肠、枣(粒)形肠两类;按配料中的肥肉占总重量的比重分类,可分为2∶8肠,3∶7肠,3.5∶6.5肠,4∶6肠,4.5∶5.5肠等;均不得添加淀粉、血粉(含粗蛋白质、粗纤维)、豆粉、着色剂。
据悉,《地理标志产品 梧州腊肠》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梧州腊肠的质量安全和质量特色、打击假冒伪劣同类产品,以及保护梧州腊肠地域品牌和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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