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对扶贫户的帮扶政策未见实施。请问帮扶政策何时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采取银行托收等方式进行,由签约银行直接从参保人员银行账户按户托收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按户组织缴费,在城镇以所在街道社区为单位组织缴费。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后,通知困难、特殊人群的主管部门(民政、残联、卫生计生委、教育、财政、扶贫)按政策规定将补助金额及时转入困难、特殊人群个人银行账户。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3号)要求,梧州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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