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宁
据《西江都市报》报道,近段时间,由梧州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市卫计委、农委、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万秀、长洲两城区开展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笔者认为,这样一方面能促使犬主人做到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同时,也反映出执法部门对处理好这个“老生常谈”问题的态度和决心。
近年来,梧州市养犬的人群日渐增多。本来,养犬纯属个人喜好,他人无权干涉。然而,一些养犬人缺乏责任意识,遛犬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不清除,任由犬只自由狂吠扰民……凡此种种,不仅污染了生活环境,影响了邻里和谐,还危及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到城市文明。
笔者认为,要保证养犬人文明养犬良好习惯养成和行为落实,除了执法要跟上,服务也要跟上。对违反法规的养犬行为进行惩戒,将有助于提升文明养犬水平。而严厉执法之外,公共服务也很重要,它是良好公共行为养成的外部条件,要是公共场所都设置了相关设施,如粪便处理设备,相信大多数养犬人都会及时处理犬只粪便。
同时,每一位公民的生活细节都与城市的文明形象息息相关,养犬亦是如此。因此,笔者建议,每一个养犬人都应该遵守社会的道德契约与养犬的相关规定。
出门牵好犬,拽紧牵引带,这样对怕犬的路人是一种尊重;严格训练犬只不在夜间长时间吠叫,必要时在休息时段为爱犬佩戴口罩或止吠器,这样对邻居也是一种尊重;带犬只出门随身备好小铲子,随时清理犬只的粪便,这样对城市文明更是一种尊重……总而言之,只要养犬人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让文明养犬蔚然成风,方能营造一个更加文明、美丽、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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