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黎欣)去年11月,梧州市率先在全区当年七个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城市中启动理赔工作。截至今年3月14日,负责承保的人保财险梧州市分公司共赔付8942件,案件数赔付完成率76.50%,赔付金额3843.50万元。预计2015年度将有超过1.2万名城乡居民参保(合)群众获得大病医疗保险的赔付。
梧州市民黄先生就是其中一名受益者。黄先生参加了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保险,由于患了恶性肿瘤,多脏器功能衰竭,多次住院抢救,2015年累计就诊医药费高达41.5万元,虽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已报销了4.77万元,但仍需负担高额自付费用,个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非常沉重。在去年11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并启动理赔后,黄先生的申请材料经人保财险公司审核,符合大病报销条件,总共获得大病报销补偿近21.94万元,大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据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梧州市大病保险资金所需的费用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额外增加群众负担。对符合报销范围费用,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提高10至15个百分点,将有效降低群众就医自付费用负担。其中,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000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500元,保险额度设定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36万元。
不过,据梧州市医改办方面透露,目前,部分符合理赔条件的群众因联系方式缺失或变更,保险公司未能与其取得联系,影响了赔付工作的进度。下一步,该办将加强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宣传力度,使该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同时,督促保险公司简化报销流程,加快组建医疗审核队伍,让符合赔付条件的群众尽快得到补偿。此外,争取2016年上半年建成“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实现患者出院时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方便群众及时得到补偿,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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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群众在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时应携带本人参合证(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农村信用社存折(卡)。
报销地点
市区报销地点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梧州市新兴一路207号4楼),联系电话:3828853
2.梧州社会保险事业局三楼结算大厅35号服务窗(新兴三路63号),联系电话:6029135
各县(市)报销点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梧支公司(龙圩区龙圩镇龙兴路30号),联系电话:2673399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公司(岑溪市大中路66号),联系电话:8237247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公司(藤县藤州镇西江路317号),联系电话:2570101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山支公司(蒙山县蒙山镇城西路138号),联系电话:628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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