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建宁 本报通讯员 桂 西 温 颖
核心提示
过去提起法院,老百姓心中浮现的除了庄严、肃穆,还有“神秘”二字。随着时代的变迁,司法公开已成为法院的新趋势。去年3月以来,梧州市中级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接近司法、感受公正”活动,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着力点,大力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的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A“法治宣传在路上”:将法律送到群众身边
“一大早就看到这里要开庭,我赶紧回家叫上老伴过来旁听,回去还要给家里人普法!”3月2日上午9时,岑溪法院的工作人员在诚谏镇司法所有条不紊地布置巡回法庭,路过的张大爷边往家赶边说。
不一会儿,司法所里前来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把巡回法庭围得满满当当。
“现在开庭!”上午10时,法官蓝后娟敲响了手中的法槌,声音不大,却不失威严。
“岑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轩涉嫌失火罪一案,被告人陈某轩,现在核对一下你的身份信息……”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30日,被告人陈某轩在岑溪市诚谏镇某村山场山脚处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11.18公顷,过火林木总蓄积692.6立方米,出材量437.2立方米。案发后陈某轩主动救火,并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岑溪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轩涉嫌失火罪向岑溪市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陈某轩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表示认罪服法。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在案发后积极扑救山火、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依法减轻刑罚。”庭审结束后,蓝后娟当场向旁听的群众解释相关法律法规。
“以前想到法院去旁听案件审理,但是心里总会有点别扭。现在好了,法庭开到身边来了。”现场旁听的梁材说,“今天很受教育。清明节快到了,这次祭祖一定要提醒周围的人多注意防火才行,不小心失火了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以后你们要多来开庭呀!”
据了解,在梧州中院开展的“接近司法,感受公正”活动近一年的时间里,这样的场景并不鲜见。两级法院每周开展一次巡回开庭或者案例宣讲,把鲜活的案例和法律常识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近距离接受普法教育。
“只有让老百姓走近司法、认识司法、感受司法,才能增强司法公信力。我们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对外让群众在看得见的地方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对内在群众看不见的地方加强法官队伍管理,真正做到促公信、赢信任!”梧州中院院长莫澄真深有感触地说。
B “接近司法体验日”:与法院亲密接触
“打官司要提交什么材料?”在梧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前,自治区人大代表、梧州市工人医院院长黄志红问道。
去年11月18日上午,22名自治区和梧州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身体验了“一站式”的诉讼服务“超市”,感受到给当事人带来的“福利”。
“我试了试,真的很方便,这个服务平台将法院系统的多类媒体资源整合其中,为我们了解法院工作动态提供了便利,可谓是‘轻松点击关注、信息全程可知\’。”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区,自治区人大代表、梧州高中校长黎钜锋用手机扫了二维码,关注了该院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手机客户端。
“这台触摸式查询机向来访群众提供了案件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查询服务。当事人如果想了解自己的案件信息,可以通过输入案号在这里查询……”莫澄真介绍。
“想不到中心还配有诉讼服务指南小册子、法律文书式样、复印机、饮水机、POS机缴纳诉讼费等,人性化服务设施一应俱全,到访群众进门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材料有人收、疑问有人解,群众与法院、法官的距离拉近了,信任与理解也随之增进了。”自治区政协委员、梧州市卫计委副主任甘秀天感慨道。
在远程视频接访室,梧州中院立案庭法官杨斌、潘志安通过视频接访蒙山县当事人莫某贵的现场,让代表、委员们感受到了法院司法服务的便民和利民。
“自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以来,我们通过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到可以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信访;通过对比,让群众了解到远程视频接访和实地接访效果一样,还省时省钱。”莫澄真表示。
“有了这个系统,偏远山区和行动不便的群众可以方便地了解法律信息,解决自己的诉求,这是司法为民最真实的体现。”自治区人大代表、蒙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温冬玲对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由衷赞叹。
C “我来法院当法官”:与法官换位思考
去年9月17日,自治区人大代表、梧州市益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勤与梧州市万秀区妇联主席李春燕、梧州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黄维武3位同志高兴地接到梧州中院的邀请,对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进行调解。
家住藤县藤州镇民生村蛤石二组的村民黄某尚、陈某夫妻,与同村村民韦某、黄某荣母子因为宅基地问题曾发生过纠纷。2014年2月15日黄某尚将大字报张贴在蛤石组和舵洞组,称韦某多年来占用他们法定使用的宅基地。
调解中,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
“难道你们想一辈子这么吵下去?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换位思考,摆正心态,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才是最重要的。”黄维武让双方坐在一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贴大字报恶意中伤,不仅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反而惹纠纷承担责任,因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现在法官在这里,有什么话都可以说出来,我们帮你们评理。”李春燕对双方矛盾焦点问题分析得丝丝入扣,使得当事人频繁点头接受。
“以侮辱、贬损的方式损害他人隐私,造成名誉损害,就不仅仅是民事责任,恐怕还会触犯刑法,希望你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冯勤最后对黄某尚进行教育,双方当事人“心结”和“法结”慢慢融化,并最终被解开。
最终黄某尚同意在蛤石组和舵洞组以书面形式为韦某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我来法院当法官\’活动是我们工作中的一项尝试。去年以来,我们两级法院还邀请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社区(村屯)干部以及妇联、企业、学校等社会各界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各法院在立案审查民商事案件时,认为纠纷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可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获得同意后,将案件移交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杨斌介绍说。
冯勤说,梧州中院探索的“接近司法、感受公正”活动,有效地整合了司法资源,释放了审判潜力,让业务庭的法官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中去,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实现更大范围的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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