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谢你们帮我追回这笔钱,我一直担心这笔钱已经追不回来了,没想到你们办案这么迅速,太感谢了!”近日,广东省清远市的申请执行人黄某来到岑溪市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着“好法官,巧执行”的锦旗送给了该院的执行法官。
2014年12月,胡某、潘某以10.5万元从黄某处购买了一辆十二轮的大货车。胡某、潘某因暂无钱款支付,经协商,双方同意以借款的形式订立借条,并约定在2015年1月1日前还款。在黄某协助将车辆过户到潘某名下之后,胡某与潘某将2.7万元支付给了黄某,但剩余的7.8万元经黄某多次催讨,两人均不还款。
2016年12月21日,黄某向岑溪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3月2日,岑溪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胡某、潘某在判决之后十日内支付尚欠黄某的购车款7.8万元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但判决生效后,胡某与潘某不仅没有履行支付义务,反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胡某和潘某都成了“老赖”,迫于无奈之下,黄某于2017年3月24日向岑溪市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岑溪市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对胡某、潘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但查询结果显示二人均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另一方面,胡某和潘某仿佛人间蒸发一样,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方式也未能联系上他们。因此,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鉴于执行期限内,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岑溪市法院在2017年11月1日对该案做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今年4月17日,心有不甘的黄某向岑溪市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岑溪市法院执行局调整了线索查控思路,以胡某和潘某为“起点”,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共有财产情况。很快,执行干警发现胡某与前妻在岑溪市曾购置过一套商品房。获悉该情况后,该案的主办法官当即电话联系上了胡某的前妻,向其释明如果胡某和潘某再不履行债务,岑溪市法院将会对该房产进行拍卖。闻言,胡某的前妻意识到后果严重,几经周折,协助执行干警联系上了胡某和潘某。但面对执行干警的多番催促,胡某和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均不愿意履行义务。
眼见二人不为所动,岑溪市法院没有再犹豫,执行法官于7月16日对二人采取了强制拘传措施。在法律的震慑下,胡某与潘某当日全额交付了购车款及违约金共14万元给黄某。至此,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梁雅俊 刘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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