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经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监委对岑溪市原副市长胡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胡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胡伟身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梧州市监委委务会会议审议并报梧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伟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梧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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