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梧州市纪委通报了两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龙圩区新地镇殿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旺生向危改户索要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李旺生在担任新地镇殿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伙同时任殿村村委会主任助理、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的李某某(另案处理),向申领危改补助款的21户危改户索取好处费共48550元进行私分,李旺生分得32050元。2017年10月,李旺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岑溪市筋竹镇义水村原党支部书记莫永材向危改户索要好处费问题。在2013年度及2015年度危改工作中,莫永材分别向申请危改指标的2户危改户索取好处费,共计5000元。调查期间,莫永材主动退出违纪所得。2017年6月,莫永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还危改户。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再次说明,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在扶贫攻坚工作中以权谋私、胡作非为,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及侵占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违规违纪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坚决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持续形成强而有力的震慑效果。(梧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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