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岑溪市法院集中执行力量,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强制拆除市内两处违法建筑。
占用集体土地经营夜宵摊
7月25日上午,岑溪市法院执行局联合岑溪市打非办、三堡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对三堡镇三堡社区徐某擅自搭建用于经营夜宵的铁皮棚强制拆除。
2015年5月,徐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位于三堡镇三堡社区的集体土地,搭建271平方米的铁皮建筑物一层,用于经营夜宵摊。对此,岑溪市国土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徐某将非法占用的铁棚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徐某对岑溪市国土局的处罚决定充耳不闻,被该局催告后,依然没有拆除铁棚。为此,岑溪市国土局向岑溪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岑溪市国土局依法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裁定准予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徐某不服,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岑溪市法院的裁定。
岑溪市法院依法向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公告,限期于7月20日前将铁硼拆除拆除,但徐某还是没有履行义务。经过周密部署,岑溪法院决定于7月25日上午,联合岑溪市打非办、三堡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由于此次强制执行的铁棚面积较大,岑溪市法院执行局还通过无人机实时监控执行现场,搜集和固定证据,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两个多小时,执法人员顺利将徐某的铁棚夜宵摊拆除,维护了村民的集体权益。
同族兄弟筑水泥墩挡路
岑溪市梨木镇某村陈姓同族兄弟发生矛盾后,一方竟在道路上堆筑水泥墩阻碍通行。7月27日,岑溪市法院依法强制拆除了该水泥墩,恢复村道畅通。
据了解,陈某临与陈某连、陈某献、陈某全等三人是同族兄弟关系。因闹矛盾,陈某连于2016年7月在陈某临屋边道路堆筑了一个长约1.25米的水泥墩。同年8月,陈某连、陈某献和陈某全又在该道路堆筑了一个长约4.8米的水泥墩。两个水泥墩严重阻碍了陈某临一家的出行。
2016年11月,陈某临诉至岑溪市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陈某连等三人拆除上述水泥墩,恢复道路畅通。判决生效后,陈某连等三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7月27日,岑溪市法院执行局在梨木镇政府、梨木派出所、当地村委干部等多方协作下,采取强制措施拆除了两处水泥墩,恢复道路通行。
(温颖梁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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