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岑溪市某医院一名护士粗心操作,把一名妇女的堕胎药误输给另一名需要保胎的孕妇,从而引发医患纠纷。11月27日,经过岑溪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医院自愿补偿被误输药物的这名患者10000元并当庭兑现,使这起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多次调解未果的医患纠纷息讼化解。
今年3月6日,已怀孕三个多月的覃某到岑溪市某医院检查,医生建议其住院保胎。次日,同病房住进一名需堕胎的孕妇杨某。3月8日,覃某在输液时感觉肚子疼痛、呼吸困难,一看输液瓶,震惊地发现上面的记录不是本人的名字,而是同病房杨某。陪同覃某的亲属马上报告,医院方面当即采取补救措施,胎儿安然无恙。3月12日,担心胎儿受影响的覃某要求终止妊娠,并在即日终止了妊娠。事后,覃担心身体受到伤害,日后无法受孕而遗恨终生,遂与医院交涉并提出巨额索赔。
此案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多次组织调解,但终因双方分歧太大,一直没有结果。今年9月3日,覃某向岑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请求判决医院赔偿其各项损失10万多元。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针对这起矛盾尖锐的医患纠纷,主审法官分析认为,医院方在事件中显然存在着过错,虽当场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但终究给患者造成了困扰,使其背负沉重的思想负担。本着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办案宗旨,岑溪市法院民一庭努力做好调解说服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互让互谅的调解协议。
(钟雨婷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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