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莫秋萍 李冰)为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连日来,梧州各城区公安与安监、工商、城管、街道办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在辖区内展开巡查。2月18日,长洲、龙圩两城区相继查处3名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
18日21时许,长洲区联合执法小组巡查至位于红岭路的仟百惠生活超市时,发现货架上有一批烟花爆竹在售,便上前询问情况。据现场巡查民警介绍,起初,该店铺的老板潘传森还配合调查,但随后他却借口说要上洗手间,慢慢往后退,竟想从后门偷溜。幸好,民警反应快速,将刚跑离店铺的潘传森抓了回来。
在联合执法小组的控制与监督下,潘传森交代了这家超市并没有获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经清点,在该超市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中,有各种规格的“年年红”30个,大、中、小礼花6个,其他礼炮2个,包含的火药量达6公斤。随后,长洲警方依法将潘传森传唤到兴龙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并对潘传森进行了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方面的教育引导。目前,长洲警方对潘传森依法处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当晚,长洲警方还查处了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据悉,21时许,联合执法小组巡查至春湖路时,发现春湖杂货店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上前询问得知,燃放者莫灿荣在春节前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存在家中,计划在节日期间燃放。长洲警方对莫灿荣及其家人进行了教育规劝,并将莫灿荣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目前,长洲警方依法对莫灿荣处予罚款人民币500元。
此外,2月18日上午,龙圩区禁燃禁售联合巡查组在辖区禁燃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巡查工作时,于龙圩镇政贤路“苍梧县远利”商店内查获该店违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当场收缴各种烟花爆竹377件,价值共2700余元。经询问,店主李远宗对其非法买卖、储存爆炸性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予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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