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石桂晖 吴键锦)10月23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联合市交通、运管、城监等部门,在龙圩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本次集中行动中,执法部门共查扣了48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三轮车。
当天中午,150多名执法人员分组对龙圩区大小转盘及周边道路的三轮车进行清查、暂扣。同时,由工商、税务、公安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队伍对城区范围内销售三轮车的店铺进行调查,对店主进行宣传教育,提醒他们依法经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圩大队大队长黄纪华介绍,行动开始后一小时,便有40多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三轮车被查扣,其中大部分三轮车存在违反禁令标志、无牌无证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公安交警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而涉及非法营运的车辆则由交通、运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据了解,为有效缓解龙圩区交通拥堵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交警部门于今年1月发布通告,禁止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非机动三轮车、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等)在龙圩区四合高速路口以东、苍梧高速路口以北、西江大桥南岸路口以西及念村路口以北的城区范围内行驶。为此,市公安交警部门在龙圩区各禁行路段设置了多个禁令标志及提示标牌,但不少三轮车驾驶员仍然违反禁令驶入城区范围,非法载客、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引发道路交通阻塞和交通事故,对交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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