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韵 通讯员 罗豪)9月29日,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梧州市两级法院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主要情况,并公布了十个典型案例。
据通报,2017年,苍梧县法院坚持先行先试,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下,成功化解苍梧县旺甫镇龙洞村子旺林场承包合同纠纷案,通过引入新的第三方承包人,促使子旺林场承包金由原来的每亩5角提高到32元,让龙洞村集体经济收入由每年800元提升至5万元,提前达到了贫困村脱贫目标。同时,该村还一次性获得子旺林场流转收益金30万元作为村集体发展资金,有效破解了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难题,打响梧州市法院加强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第一枪。
2018年3月起,全市七个基层法院全面排查各自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类财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并以当地组织部门正在开展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活动为契机,收集了各自辖区所有行政村就集体资源所签订的合同的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在此基础上,各基层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对扶贫组织的指导工作,促使相关扶贫机构组织、村镇领导、驻村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问题合同的当事人等对问题合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自行协商,通过补充签订或重新签订合同或解除原合同等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据统计,截至8月31日,梧州市辖区内行政村集体资源类合同的数量为2494份,存在问题的合同数量高达1360份;梧州市两级法院通过有效指导扶贫组织开展问题合同协商工作,并在政府组织部门的主导下,已清理问题合同323份。经梳理,目前梧州市辖区内村集体经济资源类合同主要存在承包金过低、承包期过长、合同签订违法程序、合同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为对全市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流转合同处置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引,市中级法院还发布了《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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