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梧州市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这两起案例分别是:
一、苍梧县沙头镇沙岐村党总支部书记严传胜私分扶贫物资问题。2014年12月,严传胜在协助县扶贫办和镇政府开展扶贫物资发放工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把本应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鸡苗平均发放给全村农户,且其本人户也违规领取鸡苗,导致国家扶贫政策没有产生应有的效益。2018年3月,严传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龙圩区新地镇殿村村党总支部委员李冠华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李冠华在担任新地镇殿村村党总支部委员期间,伙同时任殿村支书的李某生(另案处理)和时任副支书的李某元(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向申领危房补助款的23户危改户索取好处费共48050元进行私分,李冠华分得3000元。调查期间,李冠华主动退出违纪所得。2018年3月,李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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