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凉州区检察院履行职能维护稳定纪实
从严执纪转作风,严格管理出效能。凉州区检察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纠正“四风”的要求,完善和细化管案、管事、管人的各项制度,探索建立了符合本院特点的案件管理模式、人员分类管理方式和检察政务运行机制,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全院上下凝心聚力服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省检察院对全省基层院工作绩效考评中,考评的9个条线工作,凉州区检察院8个条线的工作进入全省前30名。其中公诉、控申工作分别取得了全省第1名、第3名,有5项工作进入全省前20名,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名列前茅,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和“科技强检示范院”。同时,在列入武威市检察院考评的11项工作中,凉州区检察院取得了7个第一名、3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的好成绩。
抓班子带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为了造就一支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品德高尚、执法水平过硬、执法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凉州区检察院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为目标,坚持把学习党的理论与检察业务、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丰富拓展学习内容,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长能力、提高执法办案本领的过程,为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和规范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做到重大问题党组决定、重点案件检委会决定、行政事务院务会决定,集体决策、民主管理,班子成员的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明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认真组织开展了“检察业务建设年”活动,继续完善每周一次集中业务学习和每月一次检委会学习的长效机制,不断充实和加强岗位练兵活动,庭审观摩、法警比武、法庭论辩赛等活动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法庭论辩赛中表现突出的7名干警被区总工会授予“凉州区岗位标兵”称号。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办案安全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建立完善《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和《执法业绩档案》,切实加强对干警执法办案以及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规定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及时掌握干警业余时间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对发现的苗头及时提醒和纠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凉州区检察院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严格落实“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和“回访监督卡”等“一案三卡”制度,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全面、动态监督,重点对自侦部门所立案件、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不捕及不诉案件实行严格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对所有案件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规律和特点,构建了绩效考评、个人实绩公开、工作目标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的检察管理体系,实现了工作职责更加明确、评价标准更加具体、考评结果更加精准的目标。
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凉州区检察坚持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侦捕诉衔接、案件质量分析、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打击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100%。按照“严到位、宽适度、求精准、重化解、讲效果”的要求,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准逮捕。坚持把执法办案同化解矛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等案件,作出决定前制定预案,作出决定后跟踪监督,有效防范了矛盾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凉州区检察院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的强劲势头,采取异地交叉办案、强化线索管理、加强内外协作配合等措施,提高发现犯罪、突破案件的能力。针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查办难、处理难的实际,采取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措施,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同查办职务犯罪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共开展预防调查5项,发出检察建议12份,举办预防专题讲座12场次,开展警示教育26场次,联合区纪委对全区16个乡镇80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和警示教育。
凉州区检察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去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4件40人、撤案57件76人;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3人,追诉漏罪23个。向法院提起抗诉4件,法院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通过畅通申诉渠道、定期与律师召开联席会议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建议上级院提请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针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均已纠正。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羁押期限、提审、押解、接见等重点环节的检察。通过监督,有效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正常的监管秩序。
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凉州区检察院着力延伸检察职能,服务项目建设。在武威工业园区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分别设立了检察服务室,共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4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90余名园区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接受了教育;印制、发放《职务犯罪罪名解读》《服务联系卡》等宣传资料360余份,让企业职工和园区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检察机关驻工业园区检察服务室的基本职能、服务范围等内容,扩大了检察工作的覆盖面;为18个驻园区企业协调解决问题6个,协助企业建章立制5条,协助处理来访10件;全程参与监督了环保局对武威顺发麦芽有限公司等3家园区企业的停产整顿,跟踪监督了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和验收,既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又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凉州区检察院制定了《“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了流动检察服务室,由分管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流动检察服务室主任;检察长带领干警深入两个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和两个工业园区走访座谈,集中征求意见。全院中层以上干部每人确定了3至6家企业作为联系点,涉及驻武威工业园区企业96家,驻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企业30家;分别与“凉州区116万亩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项目、凉州区1000万亩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推广项目”这两个大型项目的实施单位签订了“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协议书,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初步形成了以驻园检察服务室为中心,以定点联系人和流动检察服务室为补充的服务项目建设工作模式。
凉州区检察院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凉州”建设。认真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等“五走进”活动,安排90名干警分别对8个机关、18个学校、13个乡镇、8个社区和企业进行包联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引导依法行政,保障合法权益。抽调1名干警专门参与对吸毒人员的帮教管理。加强对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深入全区44个司法所和43个派出所,对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4名罪犯监督收监执行。联合区司法局,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全区55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心理矫正辅导。
马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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