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丽莉 通讯员王国清)近日,原古浪县水务局局长、景电工程古浪指挥部副指挥俞某贪污、受贿案,由民勤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俞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
经查,2008年至2011年,俞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项目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单独或伙同副局长孙某、会计苏某侵吞、私分公款共计20余万元,其中俞某个人分得18万余元。另外,俞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俞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应予数罪并罚,法院遂作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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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民勤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