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浪讯 (记者张永生)因怀疑妻子有私情, 离婚后遂起报复之心,持刀杀人后携带自制雷管欲再酿爆炸案时被警方抓获。9月15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 古浪“10·19”杀人案主犯李正瑞日前被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2010年10月19日,古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该局大靖派出所电话报称:古浪县大靖镇发生一起一死一伤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持刀致大靖镇现年39岁的村妇赵玉梅重伤,年仅11岁的梁文(系赵玉梅之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大量排查,专案组锁定大靖镇村民李正瑞有重大作案嫌疑。
与此同时,实施抓捕的民警在李正瑞家发现制作炸药的痕迹,并留有恐怖暴力倾向的遗嘱。为防止恶性案件的再次发生,古浪县公安局全体参战民警连夜展开大搜捕。2010年10月21日11时左右,警方发现李正瑞藏匿在大靖镇大墩滩的亲戚家,李正瑞扬言要用身上绑的炸药与抓捕民警同归于尽。警方立即将周边群众疏散,并对李正瑞进行喊话劝说工作,此时,李正瑞情绪非常激动,两次将电雷管从藏匿屋内扔出引爆,试图制造混乱借机冲出,但在现场围捕民警强大的威力震慑下,李正瑞数次被逼回屋内。经2个多小时的对峙,李正瑞情绪逐渐稳定,最终主动将绑在身上的炸药、匕首等扔出窗外,走出藏匿房屋,被现场围捕民警当场擒获。
经查,李正瑞系古浪县大靖镇长城村村民,现年39岁。此前,李正瑞与其妻在新疆打工,怀疑妻子与梁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致夫妻离婚。同时,李正瑞与妻兄姚某某在共同经营拖拉机期间,认为姚欠债不还,遂对梁某、姚某某怀恨在心,产生报复之念。2010年10月19日21时许,李正瑞留下遗书后,携带匕首、自制爆炸装置等作案工具,来到事先踩点好的位于古浪的梁某家小卖部,用匕首杀害在小卖部床上熟睡的梁某之子梁文,砍伤梁某妻子赵玉梅。当晚11时许,李正瑞来到姚某某家意欲爆炸杀人,但因故而放弃。
(文中受害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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