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经营户,已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速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我局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姓名许可证号
高玲340225108917
王永梅341402100027
陆世秀340206100423
殷献君340206100409
阮方梅 340225109061
无为县烟草专卖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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