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无为县公安局网安民警对辖区内的网站开展远程巡查时,发现有两家企业网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分别向两家网站运营单位作出行政警告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这是自公安部第151号令施行以来,芜湖市公安机关处理的涉及网络安全的第一起案例。
今年11月1日,公安部第151号令正式施行。这是公安机关依法针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单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义务情况,而专门制定的规定。日前,无为县公安局网安民警发现有两家企业网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为及时堵住漏洞,民警随即找到了网站的责任单位和管理人员,对其落实网络安全情况开展了检查。经查,两家网站的所有者既没有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机构,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更没有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在公安机关向他们指明其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遭受攻击的危险后,两家单位负责人找到了网站的技术支持公司,并切实加强了防护。
公安部门有关人士提醒,相关单位与人员要强化互联网安全意识,要注意是否依法采取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和上网日志信息的技术措施;是否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技术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等条规。吴敏 郑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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