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你们好!感谢你们为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的贡献!春节将至,为维护好你们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特地给大家提个醒:
一、工作前,两个“要做到”
(一)要做到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在从事建设工程工作之前,做到“三个清”:清楚建设工程项目全称和地址;清楚施工单位名称;清楚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要做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岗位情况、工作要求,拒绝签订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也不能只有口头合同。如果是跟班组长干活,也要与班组长签订有关劳动内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方式和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协议。
二、工作时,两个“要注意”
(一)要注意配合企业用工管理。目前国家要求建设领域积极推行实名制管理与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请大家在工作时配合好企业的相关用工管理工作,这也有利于保护农民工朋友的权益。
(二)要注意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完工后,大家要积极做好书面结算,把工作明细和应得工资写清楚。另外,你们还要妥善保存劳动合同、结算单、工资欠条、考勤表等相关证据,防止日后追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三、依法维权,两个“要掌握”
(一)要掌握投诉具有时效性。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为2年,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当发生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首先要找到所在工地的项目部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不要轻信承包人做出的口头承诺,更不要等完工撤场了或是春节前再来投诉,拖欠的时间越久,追回工资的难度越大。
(二) 要掌握维权的正确途径。
1、一般的拖欠工资事项,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可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反映。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人社部门会按规定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2、工程建设领域凡涉及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和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等造成的欠薪,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3、工资存在争议应当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4、工程款纠纷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理性维权,四个“要不得”
(一)采取爬塔吊、爬楼顶、封门堵路、围堵政府部门等违法行为追要工资“要不得”。
(二)以追要工资名义帮助施工企业或承包人讨要工程款的行为“要不得”。
(三)受雇佣到相关单位以欠薪为借口作伪证的行为“要不得”。
(四)以欠薪为借口诈骗或处理个人借贷纠纷的行为“要不得”。
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用工所在地维权电话:
芜湖市:0553-3991329 、2100000
无为县:0553-6611945、6611905
芜湖县:0553-2567786
繁昌县:0553-7878012
南陵县:0553-6817958
镜湖区:0553-3878503
鸠江区:0553-5938841
弋江区:0553-4225478
三山区:0553-3918027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0553-5965302
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
0553-3916559
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0553-2881189
年复一年的打工生活非常辛苦和劳累,在此衷心祝愿你们工作平安顺利、家庭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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