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8日,无为县蜀山镇的周某因二次酒驾被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5日。
当日中午,无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牛埠中队在凤土路开展安全检查。14时许,一辆号牌为皖B1W4**号正三轮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遂示意该车靠边。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周某证照齐全有效,但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对其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53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进一步调查得知,周某曾于去年3月10日因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过,现为二次酒驾。据了解,周某自去年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后,平时都能做到喝酒不开车。当日中午,周某喝酒后忽闻母亲身体不适,心想路途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带着母亲去镇上卫生院检查,未想到刚出门就被交警查获。 季宏林 梅奎涛 秋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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