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开展反家暴知识入社区活动。
扶贫日宣传活动。本报记者 叶竞文 摄
伴随着社会的开放化程度的提高,女性地位的提升也越发明显,女人也能撑起家庭的“半边天”。但是近年来,从妇联接待的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来看,由于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宣城市仍时有发生,妇女维权依然不容乐观。3月8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妇女节,借此契机我们聚焦宣城市妇女维权,看看妇女维权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出路在哪里。
现状:妇女权益遭遇诸多挑战
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209件次。反映的主要问题依次为:婚姻家庭158件,占总数的75.6%;人身权益7件,占总数的3.3%;劳动和社会保障类11件,占总数的5.3%;财产权益8件,占总数的3.8%;其他25件,占总数的12%。
婚姻家庭依然是妇女们关注的焦点,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例中,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有66件。在夫妻的婚姻生活中,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夫妻生活产生矛盾,妇女遭到丈夫辱骂殴打、虐待等暴力手段对待,使得女性在肉体和精神上受到摧残。家庭暴力发生后,不能得到及时的惩处、无形中滋长了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另外,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经济补偿方面都是妇女们权益受损的范围。
除了婚姻家庭外,财产权益和劳动社会保障也是妇女维权的重点。而其中,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被侵害的问题,则尤为突出。农村妇女婚后原住地将土地收回,户口迁入地又不分配土地,这就造成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受到了侵害。
去年5月,郎溪县建平镇文昌村的一名妇女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该女子多年前外嫁,去年离婚后回到了文昌村,发现自己土地已经被村里收回并且因为建设需要被征收,而她没有拿到土地补偿款,生活所迫,她开始了漫漫上访路。郎溪县妇联主动介入,协调建平镇政府采取措施,及时冻结了土地补偿款。镇政府多次召集当事双方协商未果,该女子最终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关键:妇女维权难难在自己
今年1月份,市妇联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余某来自宣州区水东镇,她的丈夫汪某是无为县高沟镇人,两人均系聋哑人。1984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二人觉得彼此都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就在汪某的户籍所在地无为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让她没想到的是婚后,汪某暴躁的脾气就慢慢显现出来,经常对余某拳脚相向。
余某为了孩子健康成长,选择了默默忍受。2010年2月,在忍受汪某的26年家暴后,忍无可忍的余某最终选择了离家出走,并于2011年1月、2012年4月两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法院在综合考虑后,选择维护残疾人家庭的稳定,判决驳回余某的离婚请求。一直到今年,在市妇联的帮助下,余某终于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市妇联妇女维权部部长程梅告诉记者,像余某这类的案例属于家暴案例的典型,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但是余某为了孩子,忍受了丈夫长达26年的家暴。“这样忍气吞声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程梅说。
据程梅介绍,不少妇女没有自我保护意识,不懂法律,不知道可以运用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样也有许多高学历、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在权益遭受侵害时,觉得“丢面子”、“家丑不能外扬”,选择默不作声,放弃维权。还有些妇女在家庭生活中不能经济独立,只能依附于丈夫,在家庭里说话就没有分量,只能选择隐忍不发,大多想着“忍忍就过去了”。
此外,取证难也是影响妇女维权的因素之一。在法律上,对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并没有程度上的明确界定,要真正辨别妇女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拍照、医学鉴定等一系列的证据链,许多妇女维权案例在取证环节就很棘手,以至于最后维权失败。
探究:解铃还需系铃人
“妇女权益受损的案件其实并不罕见,但是想要彻底杜绝,就要从妇女本人身上下工夫,让她们有法律意识,明白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必要时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妇联维权部程梅部长告诉记者。每年3月8日都是一年一度的国际妇女节,市妇联组织借此契机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向妇女们介绍法律知识,妇女的维权意识明显提升。
市民曹某与丈夫席某都是二婚,已经结婚多年。度过了几年的蜜月期后,近年来二人感情一直不太好,多次发生矛盾纠纷和争执,期间夫妻二人就房产分割问题多次协商未果,丈夫席某想将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过户到与前妻所生女儿名下,后来席某和女儿多次与曹某发生家庭矛盾和冲突,导致曹某受伤(软组织挫伤),多次报警才能解决。曹某觉得难以承受,到妇联寻求帮助。妇联接访了解到情况,决定为其实施法律援助,指派律师承办案件,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席某有转移财产的苗头,立即予以制止,切实保护受援人的利益。后经律师多方协调、做工作,曹某和其丈夫在法庭上接受调解和好,并约定一套房屋为共同所有,同时办理共同房屋产权证明,被告席某补偿受援人房屋租赁费1000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5000元,双方当事人均比较满意。
目前,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网络健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部分村(社区)都设有“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在市区8个律师事务所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开展每月轮值和每月25日上门接访工作。发挥12338维权热线作用,让妇女足不出户就能接受法律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此外,今年3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反家暴法出台之后,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共同形成一个法律框架,更好地制约家庭暴力行为,妇女的权益有了“保护伞”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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