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 通讯员 缪鹏 李颖)近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捕前系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治安巡防队民警的被告人倪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16年7月至9月,被告人倪某提供其租用的芜湖市镜湖区冰冻街6号楼2单元201室和芜湖市弋江区柏庄春暖花开19号楼211室门面房,供汪某、卢某等人在该处开设赌场,组织人员以“斗牛”方式进行赌博,该赌场共抽头获利4万余元。在上述犯罪事实中,被告人汪某多次以场地费的名义给予倪某财物,倪某予以收受,获利数额达万元以上。除此之外,被告人倪某还伪造房地产权证,并使用伪造的房地产权证多次向借款人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被告人倪某不仅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反而带头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恶劣。被告人倪某伪造并使用国家机关证件,伙同汪某等人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及便利,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最终做出上述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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