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维护建筑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逐步形成了建设领域“一罪、两金、三制、一卡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全市已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农民工工资清欠格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工资清欠工作。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负责处理政府投资工程、铁路建设及系统内基建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治理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拖欠工资问题的主体责任,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为,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
为提前做好治理拖欠工资问题,芜湖市人社和住建部门于年9月日至月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检查用人单位户,涉及农民工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万元,补签劳动合同人,责令3家建筑工地停工整顿,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件。
自年月日至年1月日,市人社局、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委、工商局、市总工会等十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公路铁路、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截止到年月底,全市检查企业户,涉及农民工人,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发放劳动报酬.万元。年1月5日-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县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县区落实国办发[]1号和皖政办[]号文件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筹措和工资发放情况。
治理欠薪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广泛。全市各级各部门“一盘棋”,开动脑筋创新手段,大家劲往一处使,监督保障不放松,齐心协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年—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件。“恶意欠薪”成为社会重点打击对象。
一、拖欠工资无借口,及时履责可减罚
案例1
年2月3日,芜湖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刘某、谷某等人投诉反映芜湖县某服装厂拖欠工人工资,经调查该服装厂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服装厂老板刘某拖欠名员工工资共计元,刘某辩称工人工资是按年计算,工人中途离职的,不给工资。年3月2日芜湖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刘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刘某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人工资,芜湖县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审查,刘某拖欠刘某、谷某等人工资共计元。年6月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归案,后刘某妻子与工人协商并代为支付了拖欠的工人工资元,其中名被害人均对刘某表示谅解,6月日,刘某被取保候审。年月日,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芜湖县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于年月5日开庭审理,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案例2
杜某为芜湖某健身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年月,因资金紧张,至年月底,共拖欠名员工工资计元,一直未予支付。年月曰,芜湖市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健身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杜某仍未改正并逃匿,逃避支付上述工资。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年9月日,杜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杜某家属代为支付了全部所欠工资。经弋江区法院一审判决杜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元。
二、恶意讨薪不可取,法网恢恢终难逃
案例1
年3月日,南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多名农民工投诉反映自己在某铁路安徽段做工被拖欠劳动报酬,经调查这批工人在曾某手下做工,而曾某挂靠某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与该铁路项目部签订了劳务施工合同,承建了该铁路标段部分工程,曾某后雇请了二十余名工人从事工程施工。该工程合同造价万元,按合同节点应支付工程款.4万元。施工期间,项目部先后支付劳务款.7万元,但曾某仍拖欠二十余名工人劳动报酬万余元。年春节前,曾某带领多名工人到南陵县信访局投诉拖欠工资,经信访局协调,该工程项目部又追加曾某万元劳务款,但曾某在拿到款项后,携款逃匿。年3月日南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曾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曾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年4月8日南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将此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同年9月日,曾某被抓获归案。经南陵县法院一审判决曾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元。现该项目所欠工人劳动报酬已全部发放到工人手中。
案例2
年春节前,黄某带领工人到政府各部门上访,讨要工资,经人社部门调查核实,黄某挂靠某建筑公司承建南陵县某学校教学楼工程,工程审计价万元,实际已支付工程款万元。现该工程已实际支付到位,仅剩质保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黄某仍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余万元,经两次约谈黄某,要求其履行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义务,及时付清拖欠的工人劳动报酬,但黄某某以工程款未结清,拒绝支付拖欠工人劳动报酬,在此情况下,南陵县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黄某拒不执行,此后南陵县人社局依法将此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法立案并对黄某进行刑拘。审查批捕前的听证会上,经过相关部门不断的宣传法律法规,晓以利害,黄某及其家属迫于各方压力拿出了万元,黄某挂靠的南陵某建筑公司拿出.万元,将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案件启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多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转包,“包工头”( 犯罪嫌疑人)通常不具备建筑资质,自身经济实力也不强,通过挂靠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工程,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可能发生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而且有些犯罪嫌疑人缺乏诚信,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些行为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依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企业应尽的义务,恶意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不仅失去企业应有的诚信和社会责任,还会收到法律的严惩,甚至会触犯刑律。当前还有一些企业或工人利用政府对清欠工作高度重视,往往采取上访、堵路等违法方式恶意讨要工程款、解决工程结算纠纷或工程质量保证金等,这样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劳动者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理性维权,不能沦为某些欠薪企业恶意讨薪的挡箭牌。
案件启示
一些用人单位在用工中投机取巧,采取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制作工资表和考勤表等材料或者签订“霸王”合同,要求工资一年一结算,中途离职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不平等协议,当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时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这些都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欠薪入罪”后违法者不应再存侥幸心理,试图挑战法律的威严。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后应当主动与劳动者协商,取得劳动者的谅解,同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筹措资金,解决拖欠工资。法律一方面对恶意欠薪行为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对及时悔改,积极采取措施补救的违法者宽大处理。
维权指南
农民工兄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报酬权益,可以这样做:
1、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用人单位负责人及时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第一责任人,在发现单位有欠薪可能时,农民工兄弟可以选出职工代表,收集相关证据,与企业负责人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向企业工会反映拖欠工资问题,或拨打工会“”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寻求帮助。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如果所在单位有工会,可以寻求单位工会的帮助,如果单位没有工会可以拨打工会“”维权热线寻求帮助,对于维权存在困难的职工,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3、向用工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拖欠工资问题请求帮助解决。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行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用人单位拒绝与农民工协商解决工资支付问题的情况下,农民工兄弟可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帮助,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利用行业监管手段帮助解决欠薪问题。如果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可以拨打住建委投诉电话。
4、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具体咨询投诉电话请登录芜湖市人社局网站查询(http://www.ahwh.hrss.gov.cn)。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兄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对于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将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存在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及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助农民工讨薪获感谢
维权宣传
成功调解农民工劳资纠纷
深入建筑工地开展检查
向农民工进行普法宣传
新闻推荐
“小记者跑两会”、“小记者艺术节”、“百优十佳评选”、“我和记者林共成长”……宣城小记者工作室从2013年1月成立至今,在市关工委、市教体局等单位的支持下,利用宣城日报社主流媒体优势,创新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