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芜湖也在顶格推进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4月2日,记者从芜湖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医保已调整政策,全力配合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
资金拨付方面,已及时向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预拨新冠肺炎救治资金80万元,同时明确新冠肺炎患者费用单列预算,不纳入医疗机构或医共体总额预算指标中。提前落实医保基金预付,今年1-2月,已向定点医药机构预拨医保基金4.08亿元。3月份费用预拨将于4月上旬完成。
按照全省部署,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统一执行30%的个人先行支付比例。同时,明确了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将新冠肺炎治疗性用药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等5种药品,临时性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
药品供应到位,全市应急治疗药品已满负荷储备30天的量,坚持有备无患。并基于医疗机构库存以及临床用药的不确定性,安排专人联系药品配送企业,拟订莲花清瘟胶囊9万盒动态储备协议, 全力保障全市全域疫情防控药品供应。
记者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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