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赵丹丹)近日,鸠江区检察院对芜湖市首例新型毒品“自洗钱”案件提起公诉。
据了解,曾因贩卖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被取保候审的陈某聪,在取保候审期间贩卖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俗称“上头电子烟”),为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的非法性质和不法来源,通过他人微信资金账户收取和转移涉案资金,与涉案其他被告人共同形成了毒品货源供给贩卖毒资转移“一条龙”的贩卖毒品网络。近日,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聪、赵某龙等12人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非法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入罪后,芜湖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共同提前介入陈某聪等人贩卖毒品一案,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引导侦查机关根据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侦查后成案的芜湖首例“新型毒品案件”与“自洗钱”“他洗钱”并存的毒品犯罪案件。
新闻推荐
在第59个“学雷锋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2日,弋江区围绕“文明芜湖志愿有我”这一主题,组织辖内党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