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潜)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可以有机会“休养生息”再重出市场。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第一天,芜湖普希曼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杨先生来到市市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了歇业备案材料,工作人员现场予以办理登记手续,按照企业的要求,给其按下了“暂停键”。
据杨先生介绍,由于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公司的经营遇到一定困难,如果办理注销,会涉及到公司品牌能否存续、员工社保面临断缴等诸多问题,而且今后企业仍有意愿继续经营,这曾让他们面临两难境地。《条例》的颁布实施给其提供了有法可依的解决方案,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条例》明确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中首次设立了歇业制度,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像杨先生的公司这种情况,办理公司歇业登记不失为一个暂时缓解企业困难的途径。这就有点类似于电信领域的‘停机保号’业务,暂时不用的号码可以保留一段时间,需要时再激活。该制度既保留了市场主体资格,又给了企业休整缓冲、养精蓄锐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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