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里面太难了!”被执行人张某某在被拘留18个小时后,向法院执行人员发出感慨。
1月6日,因拖欠陶某某、葛某某劳务工资且拒不支付,被执行人张某某被湾沚区法院采取强制执行,送进了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不得带入手机、香烟等随身物品。张某某平时烟瘾较大,在他被拘留的时间里,他深刻体会到突然失去自由后内心煎熬的感觉,也强烈体会到无法外联、“强制戒烟”的种种痛苦。
在张某某被拘留的次日,张某某的妻子慑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将欠付的劳务工资足额划转至法院账户。湾沚区法院执行人员在收到款项后,前往芜湖市拘留所提前解除张某某的司法拘留,至此,两起劳务纠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张某某的感慨给所有被执行人提了醒,湾沚区法院执行人员希望所有被执行人引以为戒,及时履行义务,不要以身试法。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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