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4日18时许,芜湖站派出所民警正在进站大厅开展安全检查督导工作时,接安检员报警称,一名男子携带的黑色双肩包内装有可疑物品,民警立即开包搜查,发现里面竟有两枚长8厘米的子弹。经查,这两枚子弹存有底火且均未击发。随后男子唐某因涉嫌非法携带弹药进入公共场所,被警方口头传唤至派出所。
今年50余岁的唐某交代,这两枚子弹是年轻时一位朋友送的。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就放到了一个背包里,但平时很少出门,就把这件事忘记了。这次乘车前也没有检查过背包里的物品,不料包里的子弹在进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该所核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依法收缴了其携带的子弹。
警方提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品乘车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严厉打击。广大旅客在出门乘车前应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免影响乘车。
记者 吴敏 实习生 王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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