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15日,记者从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获悉,一女子因酒后闹事、袭击民警,镜湖区法院以袭警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21年7月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与出租车司机鲁某因车费产生纠纷,后司机报警求助。滨江派出所民警杨某某、辅警丁某某接警后赶到镜湖区北门杨家巷附近的报警现场处置警情。被告人王某某因处于酒后状态,以民警不理睬她为由拒不配合民警执法。随后民警对其强行控制并带离。
在带离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用脚多次蹬踹民、辅警,以撒泼打滚等方式阻碍执法,最终造成三名民、辅警身体不同程度损伤。滨江派出所以被告人王某某酒后袭警将其强制带回所内接受调查处理。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的犯罪事实。
镜湖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人民警察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还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从宽处罚,法院综合全案的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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