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接到一位武汉市民朱先生的来电,他希望晚报能帮他要回准备购车的2000元订金。朱先生认为自己遇到“诈骗”,遭遇二手车买卖“猫腻”。事情究竟是怎么样呢?
9月7日,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26岁,今年因工作原因到了浙江宁波。最近他想买辆车代步,综合经济原因等,他准备买辆二手车,而且要求不高,能安全合法上路就行,关键是便宜。于是朱先生就在手机上安装注册了一款二手车平台软件,最后他在上面发现有个芜湖当地帮人淘车的“中介”叫“某某看车”,有一定知名度。朱先生觉得这个“某某看车”比较可信,就与他取得联系,“付了订金后我又觉得他的车可能存在问题,便不愿意再交易,但对方不愿意退钱,我们之间无凭无据,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在记者的追问下,朱先生又说,他和对方说好包括“服务费”在内预算是1万3千元。“某某看车”让他转2千元“定金”便为其淘到所需车辆。对于“某某看车”提出转“定金”的要求,朱先生同意了,不过他也留了个心眼在备注里写的是“订金”。在朱先生提供的微信记录里,记者注意到在8月29日这一天“某某看车”如约告诉朱先生车已到手,让他到芜湖提车。他随后回复说“订金能退吗,这个车感觉不太值”。朱先生突然变卦让“某某看车”有些措手不及。在记者了解中,朱先生说他不想继续交易是因为他担心车况不好,同时又想到要到芜湖上牌,买车险等一系列费用超出预算,而且当时老家武汉那边朋友已帮他买到合适的二手车。对此,朱先生也坦言自己没有考虑周全,但还是想“某某看车”能尽快将垫资购入的该二手车尽快脱手,退一部分定金给他,“我不要求全退了,希望大江晚报帮帮忙”。
对此,记者与“某某看车”取得联系予以协调,对方告诉记者,在帮顾客淘车这行已做了不少时间,目前有一定口碑,“诚信第一,不然干不长,朱先生的行为虽然让人不舒服,但我也同意退70%定金给他,不过要等我将这辆车卖掉,毕竟他当时急着要车,我全资帮他买进的”。“某某看车”答应记者会尽快将该车卖掉。
对此,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沈楚雄律师表示,朱先生与“某某看车”二人实际上订立了预约合同,作为买方,朱先生要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从结果来看,“某某看车”同意退部分定金而未追究对方责任还是比较“厚道”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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