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芜湖 今日无为 今日芜湖县 今日繁昌 今日南陵
地方网 > 安徽 > 芜湖市 > 今日芜湖 > 正文

头部被撞面部着地被推行数米 幸有头盔救其一命

来源:大江晚报 2021-09-07 00:36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安全带是“生命带”,头盔是“保命盔”,正确系好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关键时刻真的能救你一命。

记者获悉,近日晚间7点多,芜湖交警三山大队接到报警称,在S334碧桂园入口处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电动车相碰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将受伤的电动车驾驶人送医,随后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民警通过事故小轿车的行车记录仪了解到,该小轿车因在右转弯时没让正在直行的电动车先通行,导致将电动车撞倒在地,事故发生时电动车驾驶人徐某某头面部着地,且被持续向前推行数米,幸运的是当时徐某某正确地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只是造成其左胳膊等处皮外伤,并无生命之忧。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认定小轿车驾驶人李某某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无独有偶,近日下午4点,在鸠江区黄山东路也发生了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关键时刻,还是安全头盔发挥了作用。当天,汪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黄山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鸠江区黄山东路方圆公司路段时准备右转弯进入公司院内,与同方向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电动车驾驶人邢某某及其女儿受伤。所幸的是,邢某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在与机动车相撞的一瞬间有效地保护了头部。经调查,汪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非机动车道未让其他车辆先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借道前须停车或者减速观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通行时应当迅速通过不得滞留。”当事人汪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记者 胡芳

新闻推荐

芜湖市两单位跻身国家“两业融合”发展试点

本报讯(记者王世宁通讯员程群)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2021年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名单,芜湖市高新技...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头部被撞面部着地被推行数米 幸有头盔救其一命)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