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相比“坑人”的缺失窨井盖,地面上残留的螺丝钉、钢筋等地面凸出物因为不起眼而让更多人“中招”。不久前,市民黄先生向记者反映,一天晚上,他在东方龙城附近一处工地旁的人行道上散步时,被脚下凸起的四根钢筋绊了一个踉跄,多亏家人及时扶住,才免于“一头栽地”受伤。黄先生以自己的遭遇提醒大家注意脚下的“地面暗器”,特别是在夜晚光线不佳的地方行走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路面安全。
记者走访发现,在镜湖区银湖南路、长江路、九华中路等地均有地面“暗器”的存在,这些凸起物还常常存在于人流量较大的人行道路上。如今路上的“低头族”和“电动车出行族”越来越多,出行时往往容易忽视地面上小小凸起物,一不留神摔一跤,不知道找谁负责,只能自己吃亏。一些老人、孩子、腿脚不便者一旦被绊倒,往往后果更严重。
群众利益无小事,再小的隐患也不能放过。记者从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获悉,3月中旬,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镜湖区多处道路、交通要道口地面上残留的螺丝钉、钢筋等地面凸出物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镜湖区检察院依法进行了立案审查。
检察官调查发现,镜湖区滨江山庄农贸市场沿长江路东面人行道、镜湖区人民政府(长江路)大门前人行道、芜湖市华康医院右前方附近人行道、福海家具对面(银湖南路)拆迁工地前人行道、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整形外科门诊左前方人行道、九莲塘公园正对面九华中路人行道、芜湖弋矶山医院临时车场南大门(保通路1号)等多处存在残留的螺丝钉、钢筋(如图)。
这些地面凸起的螺丝钉、钢筋主要是城市公共自行车停放设施拆除、城市道路路灯灯杆拆除后未清除以及减震带损坏等原因遗留下的,相关施工单位、产权单位没有及时进行处理。这些残留的螺丝钉、钢筋,头部尖锐,有的凸出地面3-5厘米,给行人通行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公益诉讼检察官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上述地面上残留凸起的钢筋、螺丝钉,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芜湖市主城区主要市管道路全面进行排查,发现类似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出行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你吃过地面“暗器”的亏吗?你家附近是否有坑人不浅的地面凸起物?可以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大江晚报微信、微博和我们联系,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一起铲除身边隐患。
记者 顾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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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芜湖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