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芜湖市住建局发出一则“公告”,明确要求芜湖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严禁串通捂盘、炒卖房号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随后,芜湖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对“公告”迅速作出反应,要求协会会员严格执行。然而,记者发现,虽然个别房产企业及中介机构有所收敛,但个别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仍然有少数人疑似唆使小区业主不要低价挂卖二手房,抱团一起涨价。
3月24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告中称,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持芜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严禁串通捂盘、炒卖房号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该规定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串通实施捂盘炒房等分销行为。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告”还特别指出,欢迎有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行为证据的当事人,持材料举报。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553-5905516 (市住建局房监科);0553-3837092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芜湖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随后对“公告”迅速作出反应,在其协会的公众号内转发了市住建局的公告。协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要求协会会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近日,记者观察到,之前个别中介机构及从业者在微信朋友圈等处,发布虚假、夸张房产交易信息的行为明显有所收敛;个别开发商在销售新建商品住宅时,违反涉及备案价格的有关规定,捆绑车位“搭车”变相涨价的行为也被制止。捂盘惜售、炒卖房号等行为,至少在明面上已经难以看到。
但记者注意到,芜湖个别大型小区业主微信群内,仍然有少数人在唆使小区业主不要低价挂卖二手房,抱团一起涨价。在“某某园房价讨论群”内,3月29日发布的一则“群公告”内,就明言:本小区住宅“性价比可观,各大中介均已相当重视”,“均认可万元价格上下”,“未来本小区阶段性爆发概率较大”。
小区业主微信群内的言论可以自由为之吗?记者注意到,根据省会合肥媒体3月23日公开报道,近期合肥市再次出现个别小区业主通过微信群等平台煽动房价上涨,恶意炒作房价的行为,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3月18日、3月23日,合肥市公安、市场监管、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博澳丽苑”“中铁国际城”5名人员分别进行约谈教育。其中,3人被采取限制本市商品房屋交易措施。
芜湖市房地产业内有关人士对此表示,之前合肥市有关部门的类似处罚,芜湖市少数小区的业主应该高度关注,即使在微信群内,发言也要谨慎,也不要做不利于本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事情。记者 夏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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