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来,电子签章服务作为其中一项应用支撑,在加快实现“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事中取得了积极成效。记者昨日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获悉,随着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对电子签章应用需求不断提高,已发布的《芜湖市电子签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电子签章的建设和应用推广。可靠的电子签章与盖章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相关法律明确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电子签章主要分为电子公章、电子职务章和普通个人电子名章等三类。按要求,芜湖市各类政务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活动可以使用电子签章对公文、证照、协议、凭据、流转单等各类电子文档进行签章。各政务服务机构在各业务平台上使用电子签章应向业务平台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由主管部门按需授权使用。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经济和社会活动领域中使用电子签章。
据了解,芜湖市已建立统一的电子签章系统,提供电子签章申请、制作、备案、查询、变更、注销、签章、验章和使用管理等功能,并与国家及省统一电子签章系统、市特种行业(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截至目前已制作了5000多张电子签章,在企业开办等政务服务中应用比较广泛,极大提升审批效率。需要电子签章的个人或者机构可向芜湖市电子签章服务机构——芜湖市大数据中心进行申请。其中申请电子公章的,应当提供单位或机构以及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材料;申请电子职务章的,应提供持有人、所在单位或机构以及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材料;申请电子私章的,应当提供持有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已经持有本市发放的数字证书,可直接申请电子签章。
提醒申请者和使用者注意的是,电子签章的使用审批流程应当与实物印章的使用审批流程一致,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签章。单位或者机构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变更、个人姓名变更、印章损坏或者实物印章发生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按照申请要求,重新制作换领电子签章,原有电子签章将予以注销。
另外,记者了解到,芜湖市还同时发布了《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办法》,适用于市各级行政机关、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文件管理,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真实、完整、可用、安全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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